“企业兼职官员”到底该如何退场?
2013年10月19日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,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问题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,在以往政策规定的基础上,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,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,体现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。从2013年10月到现在,已经有大半年时间了,究竟这《意见》执行情况怎么样呢?笔者带着这个疑问查阅了相关资料,发现目前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四万多人次,其中清理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二百多人次,哇塞,这个力度确实是前所未有!了不起!
不过,也有不少网友都不满足只是让“企业兼职官员”清理出企业。不少网友都认为,“企业兼职官员”要确认清白,才能够全身而退。
笔者认为,虽然“企业兼职官员”并不一定是贪官,但毕竟大多数都有一定的权力才去企业兼职、任职,其“退场”应该更加透明,也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,否则很容易让贪腐的“企业兼职官员”全身而退,只有这样才能让手中的权力找不到寻租的地方。当然,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,目前,我们很多退(离)休党政领导干部也是一笔宝贵财富,如果能够利用起来发挥余热为国家服务,只要不取酬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后兼职(任职)也应当允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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