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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书开篇头一句的“道可道非恒道”自古断句的缺乏道理。为什么不断句为:道可道非,恒道?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”是不是也可以断句为:道可道也,非恒,道也?《老子》这一句里有三个“道”字,哪个用作名词,哪个用作动词?本文认为,道可道非或道可道也两个“道字”都是用作动词,都是“导”的意思,有导致、产生、引发的意思。最后一个“道”字用作名词,指客观规律。
“可”用作名词,指男性器官;“非”、“也”(道可道也的也)都是指女性器官。整个一句话的意思是:宇宙万物有阴有阳,乃是永恒不变的规律(恒道)。这与下文说的“两者同出,异名同谓”是前后呼应的。
结合《老子》第二章的“一而二,二而一”观点的阐述,也可断定“可”、“非”与阴阳、雌雄、生死、牡牝等等和第二章的有无、难易、长短、高下等等都是指事物的一体两面。解读《老子》也应该持有不唯书,不唯先人,而据后来搜集的信息重新判断的态度。说“道”可以言说或不可言说,显然是把“道”字解读为“说三道四”里的那个“道”。在可是后世白话文的“言说”,不是先秦时代的文言文的“道”。
道可道非的“道”字,与孔子说的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”、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的“道”字相同,都是“导”字的另一种写法。
道可道非,恒道,是说事物有阴有阳、有雌有雄、有刚有柔、有虚有实、有生有死,这是永恒不变的规律。《老子》全书都是讲"恒道"、“恒德”,没有讲“非恒”。“非恒道”与本书内容无关,老子何必要在篇首说它呢?老子在这一章里还说了“恒有”、“恒无”,都是从正面说“恒”,根本没有必要再说“非恒”或“非恒道”。恒道是肯定性判断,非恒道是否定性判断,老子没有必要以一个否定性判断开始论道。因此,本文颠覆了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的解读。,而在“非”与“恒”(常)之间标以“逗号”断句。结果,这句话则是:道可道非,恒(常)道。老子进而又说,恒道恒无,恒道恒有,两者同出,异名同谓,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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